6月1日起,凡未取得环保标志的高污染车辆,将禁止驶入我市二环路以内。然而,有些市民在申领了环保标志后,却因各种原因导致环保标志遗失、损毁。针对这些情况,记者昨日从市交管局了解到,环保标志遗失、损毁的,必须去补办。
补办方法——
一、环保标志遗失的,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登报声明该车环保标志遗失作废,之后凭当地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和在权威报纸刊登声明后进行补领环保标志。
二、环保标志因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等原因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凭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凭证或保险公司相关理赔凭证进行申请补发。
三、环保标志破损的,机动车所有人凭破损的环保标志进行申请换发。
除具备以上手续外,申领、补发、换发环保标志还需具备以下手续——
1、《核发、补发、换发机动车环保标志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各申领点领取或网站www.cdepb.gov.cn上下载)。
2、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私人的,其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其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属委托办理的,还需要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
据悉,申请补发、换发环保标志,只能在成都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进行。地点:郫县犀浦镇国宁村。
昨日,记者还从交管部门获悉,目前我市仍有少部分机动车主未申领环保标志,在此,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车主:还未申领环保标志的车主,请尽快带上相关手续,前往城区一、二、三、五、巡逻分局、车管所进行申领,以免届时给你的出行带来不便。
对伪造、骗领、冒领、挪用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环保标志,执勤民警将予以收缴,并按有关规定对驾驶人、车主或使用人进行处罚。(来源:交宣 《成都日报》 记者 交宣 记者 周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