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单位开展好防火工作,今天,烟台海阳大队深入辖区商城、市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行动。
此次检查,重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敷设、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单位和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天诚家具城安全出口处缺少应急照明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监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同时下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火灾隐患。
下一步,大队将在对商、市场进行收尾的同时加大隐患“复查”力度,切实能够“检查一批,整改一批”,把火灾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确保辖区群众消防安全。